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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营销培训之“妖魔化”的共享经济一文看懂它的本质、真相、困境与终局(三)

更新时间:2017-08-30 来源:黑马程序员网络营销培训学院 浏览量:

如果理性的思考,在各种从篮球到衣服到按摩椅到床铺,在各类琳琅满目的“共享”项目中,到底哪些“共享”才是真正靠谱和可行的?


我们来看一个故事。


假如,身在帝都的你今天搬家,因为要搬运的东西太多太沉重,你强烈觉得自己需要一辆货运手推小车来帮助你完成搬家。你可以选择买一辆,但一想到你如果花掉近千元大洋买完一辆货运手推小车后,很可能你接下来2-3年内都不会再用到它,相反,为了存放和维护这辆手推小车,你却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和投入成本,比如你需要为它找到一个固定地方来存放,你会担心放在家里孩子会不会碰到发生危险,定期你还要打扫擦拭一番以至于不让它变得太脏……

于是,你犹豫了。

这个时候,如果有人告诉你,他知道一个“共享手推小车”的平台可以出租手推小车,你觉得你会不会眼前一亮赶紧上去试试看?


所以,上面的描述,构成了一个事物在供给端“可被共享”的首要前提——用户虽然对某一事物的使用需求是刚性的,但该物品售价较高,使用频次却往往较低,因而用户拥有该事物所产生的便利性和用户因为占有而必须支付的成本(如闲置成本)将接近互相冲抵。故:拥有类似需求的用户可能会越来越不倾向于“拥有”该事物。


沿着刚才的故事情节继续往下。

假如你现在真的打开了一个“共享手推小车”的APP,试着要在上面租一辆车,但花了15分钟找了半天,你却发现整个APP中,离你最近的可供租用的手推小车,离你可能有10公里远,且一旦租用,必须上门自提,且用完后归还也必须自己送还。对比起来,可能离家门口500米的五金杂货店就能花上几百块买到一辆小车,你觉得你还会选择租用吗?


所以,这构成了共享经济在用户消费端能够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前提——供给端可以基于地理位置上相对集中和充分,能够确保用户产生需求后获取“使用权”的便利性,且用户的使用成本必须显著低于购买占有成本。


我有点不记得曾经是在哪本书里看到过这样一个案例,说的是硅谷最早投身“共享租车”的Zipcar,早年发展时增长一直非常缓慢,直到后来,他们基于某个区域做了一个尝试:在该区域中大量投放车辆,并建设租车点,确保该区域内任何一个用户只要想要租车,最多在步行5-8分钟内必定可以到达一个Zipcar的租点,从那之后,Zipcar的业绩开始了相较之前几何级的增长。这个案例的背后,也正影射着我们上面提到的这个前提。


继续回到故事。

假如你就是那个“共享手推小车”APP的运营方,现在,在你的APP里已经有了数量足够多的手推小车可供用户租用,你也已经成功解决了我们上面提到的用户使用成本的问题,可以确保用户在产生需求后,15分钟内肯定可以拿到小车。

但是,你在运营了3-4个月后却发现了两个致命的问题——

你发现,在消费端,虽然在某些情况下租用小车是刚需,但存在这类需求的人群基数其实是很小的,平均下来,在一个区域内,你一个星期能接到1-2个订单就不错了

为了降低用户的还车成本,你设置了一些固定还车点,但却发现在这样的方式运转下,小车的损坏率和丢失率都很高,平均每4-5次租用就会带来一次损坏或丢失……

试想,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个项目还能做吗?


所以,“共享经济”要能够成立的第三个重要因素,关乎于商业——

在一个共享经济项目中,你的预期收益要能够大于预期成本(包括维护成本、初始投入成本、存放成本、防盗成本等)之和,且面向整个市场的预期收益必须能够带来商业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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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黑马程序员网络营销培训学院

首发:http://netmaket.itheim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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